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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最近,苗煒撰文《為文藝青年一辯》(見7月29日人民網文史頻道),文章認為,不知從何時起,文藝青年被妖魔化了。苗文描述了抗癌食物三種被妖魔化的情形:
  某輛開往尼泊爾邊境的大巴上,某個女青年痴獃獃地望著窗外,她要去加德滿都,口袋中沒幾個錢,到了加德滿都不能坐飛機看珠峰也不能參加徒步,只能在便宜的旅社坐著。女新成屋青年說,我就是想去尼泊爾發獃。
  某個麗江酒吧或者大理客棧,某個女青年蹭吃蹭喝,已經欠了不少房錢,她痴獃獃地望著酒吧歌手,ssd固態硬碟還想著和歌手打一炮。她穿著棉質長裙,長頭髮,扎成馬尾辮子。
  某個男青年,懷揣著文藝理想,來到京城,進入某書店當起了售貨員,工資外接式硬碟很低,但書店是個理想主義的地方,男青年天天吃五塊錢的盒飯,在地下室里寫小說。當然,還可以改成流浪歌手版本,住在地下室里,天天寫歌。總之,他們過著窮困潦倒的日子,還想著買一個有情懷的手機。
  苗先生的文章中,充滿了對上述文藝青年的鄙視與不屑,並以自己身邊的文藝青年作為SD記憶卡事例,說明文藝青年應該是這樣的:在精神生活上有更高一點兒要求,不喜歡膚淺的娛樂,他們不僅要過上安逸的日子,精神生活上還要豐富,能欣賞里爾克,能去歐洲玩玩,有這樣的追求,自然花費不少,智商也肯定夠使。
  苗煒先生建立在物質基礎上的“文藝青年”概念,很現實,與郭敬明的《小時代》系列宣傳的價值觀不謀而合。有錢的才可以是文藝的,此等觀點實在不堪一擊。
  其一,有錢沒錢是個相對的概念。不知道苗先生身家幾何?幾百萬,幾千萬,還是多少億?有一點可以肯定的是,與福布斯財富排行榜上的那些人相比,苗先生一定是窮光蛋一枚。如此說來,苗先生還有什麼資格對文藝青年說三道四?
  其二,人類文明的歷史上,很多藝術家物質生活並不富有,有些甚至貧困潦倒。國內外不乏這樣的事例。米開朗基羅窮得連吃飯都成問題,梵高生前也是捉襟見肘,但這絲毫沒有影響他們成為藝術巨匠,留下了大量傳世之作。如果按照苗煒先生的觀點,這些藝術家顯然是沒資格愛文藝的。
  其三,將文藝與物質掛鉤,本身不合邏輯,也俗不可耐。一個人的能力有大小,不可能所有人都能掙大錢、住大房子、開豪車。按照苗先生的觀點,文藝青年必須會掙錢。請問苗先生,那些在生活在社會底層的大多數,是不是連看一場電影,甚至一本《三聯生活周刊》《小說月報》的權力也要被剝奪?
  見過無恥的,還沒見過像苗煒先生這樣如此赤裸裸宣揚拜物教的。難怪《新周刊》曾發出感慨:“這是一個物質豐盛、詩意寡淡的時代,一個盛產億萬富翁、欠缺生活家的時代,一個‘有一種毒藥叫成功’、而人人飲鴆止渴的時代,一個集體沉迷於高速工作、功利社交、名牌消費的時代。”
  所謂人各有志,正如一首歌唱到的那樣:有錢沒錢,回家過年。“富與貴,是人之所欲也,不以其道得之,不處也;貧與賤,是人之所惡也,不以其道得之,不去也。”不錯,人人都有追求幸福生活的權利。然而,這並不代表沒錢的人就連追求精神生活的權力也要被剝奪。苗煒先生的此等觀點,有意無意的將人分成三六九等,對沒錢的人充滿了歧視和鄙視,這與我們這個社會所倡導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實在相去甚遠。
  世界是苗先生這樣的有錢人的,也是千千萬萬生活在社會底層的普通人的。沒有了千千萬萬的普通勞動者,苗煒先生恐怕連西北風也沒得喝!
  文/張衛斌  (原標題:文藝何時成了有錢人的專利?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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